一、在校生户口迁移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和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出。
(一)户口迁入:

本人携带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一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2014、2015级学生还应提供当年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有本人姓名的一页即可,档案馆打印,行政北楼204招办盖章)。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原因”须为“大中专招生”。户口迁移证上方写明:院系、班级、学号、手机号、身高。户口迁移证下方写明:父亲或母亲的称谓、姓名、手机号、详细家庭住址。
(二)户口迁出:
1.省内生源:

学生本人填写《户口迁出申请书》(一式两份),到保卫处户籍科盖章,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凭《申请书》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省外生源:

学生回原籍派出所开《准迁证》;填写《户口迁出申请书》(一式两份),到保卫处户籍科盖章,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凭《准迁证》、《申请书》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注:《户口迁出申请书》从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户口已迁入学校的:

本人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
(二)户口未迁到学校的:

1. 学生本人填写《在校居住证明》,到所在学院(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在校居住证明》从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 本人携带《在校居住证明》到大学城警务室登记。地址:知行路55号江宁大学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楼。
3. 登记后,本人携带学生证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三、护照办理流程
(一)户口已迁入学校的: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
(二)户口未迁到学校的:
1.省内生源: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
2.省外生源:

本人携带学籍证明(南馆B20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到高新园派出所办理。
保卫处户籍科地址:行政北楼104
高新园派出所地址:天印大道2009号